圣基茨(圣克里斯托弗)和尼维斯联邦投资移民计划起始于1984年,该计划要求申请人作出政府认可的投 资,为圣基茨和尼维斯的经济做出贡献。该类投资可使得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获得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公民身份。
有关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投资移民计划的规定体现于《公民法案(1984)》第三条第⑸款第二部分。政府通过内阁决议的方式决定哪些投资金额及项目符合“实质投资”标准并合乎投资移民计划资格。
当根据联邦投资移民计划取得公民身份时,申请人及其家人享有全面公民待遇。作为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公民,申请人及其家人将获发护照,享受超过100多个国家免签证待遇,当中包括
加拿大和欧盟全体等国家。
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公民可于该国及加勒比共同体成员国内居住,无时间限制。而且,联邦公民无税务负担,即使居住在圣基茨和尼维斯境内,亦无直接税赋。
作为英联邦成员国居民,可享有英国某些最惠国条约待遇。例如,小孩可以免学生签证而直接在英国入学。毕业后,可在英国工作两年而无需申请工作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