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申请人持4年临时签证期间,满足2年创业要求;
2. 申请前2个财年,主申请人持股不低于30%;如果是上市公司则不低于10%;
3. 申请前1个财年,年营业额至少30万澳币;如持股不足51%,年营业额至少40万澳币;
4. 以下三个条件中满足两个:
a) 夫妻名下个人及家庭净资产60万澳币;
b) 公司净资产20万澳币;
c) 雇佣两名当地全职员工;
5. 创业2年期间主申请人累计住满1年。